其他繼承人拒絕辦理繼承登記,該怎麼辦?

27 Nov, 2016

律師回答:

其他繼承人拒絕辦理繼承登記,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繼承人死亡時起計算6個月內,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否則會被依納稅額加處1至2倍的罰緩。而名下不動產者,依《土地法》規定,還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繼承)登記。實務上,可以由其他繼承人中之1人或數人,全體繼承人的利益可代為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手續。日後方能分割或處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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