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詞彙-繼承人

26 Oct, 2017

說明:

繼承人意義為何?繼承人指的是當被繼承人死亡時,擁有繼承權之人,概括地承繼原先被繼承人一身之權利義務及法律關係上之地位。簡言之,遺產繼承人是指一個人死亡後,有資格繼承遺產的人,就是遺產繼承人。

 

除了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外,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仍在在世,順序在前的人,則有排他之繼承遺產的權利,換言之,除了直系血親卑親屬有代位繼承權外(參見民法第1140條),其他有先位繼承人無後位繼承人(參見民法第1138條、第1139條規定)。

 

相關法條:

民法第1138條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39條規定: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民法第1140條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瀏覽次數:120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