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子女有卡債問題,要如何繼承我的不動產?

13 Apr, 2018

律師回答:

問題大致為,我的子女本身有卡債的問題,我名下有不動產,如果我死了,我可以過戶給我的初生兒嗎?或者有什麼方式可以保住不動產呢?如果過給子女,她/他又不孝要如何處理?

 

任何人名下不動產是可過戶給給任何人,孫兒當然也是可以的,但因孫兒是為未成年人,辦理過戶移轉時,依法要經孫兒同意,及代為意思表示予以受理登記。值得注意的是,此種移轉不動產所有權方式,已構成「贈與」,依法贈與人都要申報繳交贈與稅,而贈與價值的認定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因此,房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通常會比市價低很多。因此,就節稅考量而言,可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個人每年免稅額,現行規定每年總額為新台幣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度,因此,贈與人不論贈與給多少人,每年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20萬元,都可免繳納贈與稅。至於,下不動產價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度,或可利用分批移轉產權方式,亦可每年移轉持份價值相當於免稅額不動產產權,同時可以利用父母親互贈與免稅,這樣一來,大約不用幾年就可移轉完畢,且完全不需要繳交贈與稅。

 

但上開過程涉及精確的規劃,且亦考量父母親因年老可能未辦完前即已過世,此時需要一份計劃詳細的協議書,此時可以遺產規劃專業人士辦理。尤其,但老人家總是擔心給了子女或孫兒後,人家不扶養如何處理?這時便要考量訂立協議書並由律師規劃擔保執行方式,以免發生此種憾事!

 

另關於卡債問題,最好立刻積極面對為宜,目前委由債務清理專業律師代為辦理相關程序,如債務調解或協商程序,或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若僅更生程序,但更生方案無法獲得認可,法院也會將案件主動轉清算程序,相關程序建議可多去瞭解,早日解決債務困擾,就不會有相關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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