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簡介

22 Apr, 2017

律師回答: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其實很容易遇到各種與法律相關之問題,其中遺產問題便是我們生活時常面臨的重大問題。拋下傳統觀念不論,遺產問題其實是絕對不能到人死之後才關心,祇要有需要,便應開始研究。

但是一般人不是學法律,在面臨這些問題總是措手不及,此時,關於這些遺產,自身權益是什麼?是否需要進行訴訟?還是有其他救濟管道?等等問題,總希望能夠有人能先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這些聲音,我們聽到了,但是面談帶來對於民眾成本過高,對於律師負擔亦大,因此,我們在線上提供相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透過免費電話、電子郵件及法律資源搜集方式,希望能讓民眾可以透過免費的資源,先了解自身的情況,再來決定是否面試來決定委任律師,或是未來可能要如何解決法律問題。

 

坊間常見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選擇介紹,如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方分會、縣市政所或區公所、各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或訴訟輔導科);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雖然一般免經資力審查,可提供律師法律諮詢服務,但律師畢竟是以低價甚至免費方式招募而來,而且通常不是針對遺產相關問題而設,因此律師服務品質,無法有效控管,但對於資力不足或需求品質較低之當事人,可以考慮。尤其,律師所以願意免費或低價提供服務,多半是索求後續的個案委任,倘若當事人案件因資力問題無法委任,尤其,遺產問題常需要事前規劃而無需打官司,律師,服務意願不高,亦屬人之常情!

 

坊間常見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之律師所以願意免費或低價提供服務,多半是索求後續的個案委任,倘若當事人案件因資力問題無法委任,甚或無需打官司,律師將本求利,服務意願不高,亦屬人之常情!最多僅能就您所提供之事實資料,甚至如果您沒有委任個案的想法,沒有服務熱忱的提供者,連提供初步解答或法律意見,並提供您未來可能可以採取之法律救濟途徑,都很難以期待,遑論告知您未來可能會面對的相關法律程序或發展,就算告知,也可能因為受限於能力及意願,難以相信!

 

至於,相關法律書狀、文書,更不能說,故意不回答、馬虎回答是常見的現象,甚至最多僅會提供撰寫方向或修改之建議(因為沒有錢,通常也沒辦法保證其品質),若需要直接代撰或實際訴訟代理或辯護之服務,還是再重新再委任,重新再談,尤其,沒有付錢的往往著眼點就是後面的個案委任,因此,會不會趁機鼓動不必要興訟,我們絕對不敢說沒有!

 

況且,坊間常見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者,本身可能是法律系等相關科系學生、沒有經驗的律師、或是其他司法從業人員,其本身專業能力或是服務熱忱,除非您不在乎品質,或者是時間相當多,否則這些因素可能是需要您審慎評估。

 

另外,最重要的是,坊間常見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時間畢竟有限,通常是即問即答之服務,而律師等提供服務者也僅會就您所提供之事實、資料,予以回答,此既並非綜觀全案案情所為之分析,也未經過詳實的研究,提供答覆通常未必盡於完善或正確,此部分也必須請您審慎評估,由此觀之,其他免費法律諮詢,如果能引導您循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之第一步,已屬大幸!

 

我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特色為何?

 

雖然很多人能希望與律師面對面對談,以解決法律問題,但是面談一方對於律師負擔較大,帶來對於民眾成本過高,不夸夸其談,隨便提供不必要免費口談諮詢,反而誤了您的大事,我們所提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主要有網路諮詢及電話諮詢,關於面談服務,我們態度一向是要求當事人付費,原因很簡單,祇有付費,當事人才能得到充份保障,原則上,但是我們的態度,不建議您一開始隨便選擇面談諮詢服務。

 

雖然我們知道,真正法律問題解決,鑑於法律往往與事實證據互相牽連影響,律師祇有透過面談,親自檢閱物證、文書及與證人溝通,方可以真正了解判斷案情,因此面談最大的好處,便是可以直接將您所有案件相關文書資料供律師直接檢閱,更能使律師清楚明瞭您的案情狀況,提供更完整真正之諮詢服務。

 

但是面談對於當事人及律師而言,不免均會造成許多負擔,對於當事人而論,正常當事人都有工作,每天都要忙的事情,整天沒事作的人畢竟是少的,而對於律師,時間就是金錢,尤其,對於能提供高品質的專業律師而言,更是如此,除非與當事人有相當交情,或對於特定民眾諮詢懷有特別的熱情,否則不可能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整天閒閒,沒事作,隨時可以作免費面談諮詢的律師,這種律師所提供法律服務,可以相信嗎?

 

因此透過免費電話或電子郵件的詢問,解決直接可以用口頭或簡單文字便可以解決問題,過濾不必要的付費面談諮詢,就是我們最主要的目標。

 

接受我們的法律諮詢,我應該準備些什麼?

 

因此我們面談諮詢服務前,一定先請您用電話詢問或電子郵件,由專業負責律師判斷您是否有必要現場諮詢,我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後,一定會視您的資力狀況、您所牽涉法律問題之複雜程度,以及案件對您自身權益影響大小,再由您決定是否有更進一步法律服務之必要,我們絕對會尊重您的意願,在您主動要求以及律師判斷下,方請助理協助預約,絕對考量是否切合您的需要再前往,我們在電話、電子郵件能回答就回答,絕不想讓您花無謂的時間金錢作現場諮詢,更不想沒事要您來所諮詢。而現場諮詢既然已經付費了,我們希望就是解決問題,希望可以到此為止,就算您表示要委任,我們也會請您可以再比較考慮,而當場表示簽約在我們未提供委任事項服務前也可以不履行契約。

 

我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但是某些服務雖然是免費的,而且所要詢問問題既然涉及自身權益,自然要先做好準備,才能夠在有限時間內,讓律師等服務提供者了解您實際狀況,並且盡可能就您的疑問,提出最完善的解答,我們建議您想要我們的免費諮詢,您可以將您所要詢問法律問題相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線上諮詢)方式向本所詢問的法律問題,將與法律問題相關之事實發生經過、時間點,作簡單的回想,如果有必要,可以寫成書面記錄,先以電子郵件寄給我們。另外,選擇電話諮詢者,在電話法律諮詢過程中,您可以簡介自己的問題,先針對律師所詢問問題,先予簡單的回答後,再予以補充詳細說明;如果律師已經進行解答,您可以先傾聽律師之解答,如有疑問或不明瞭地方,再進一步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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