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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是什麼意思?父債子還是天經地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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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修正後的繼承制度確實從概括繼承轉變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以下是您提到的主要點:繼承人承擔被繼承人的全部債務,但負清償責任僅限於所得遺產範圍內。這意味著繼承人不必以自己的固有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修正法案允許特定情況下的繼承人回溯適用新法,以保障其權益,特別是對於不知情或無法知悉的情形,例如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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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確定被繼承人在外面有沒有欠錢,怎麼辦?可以請律師協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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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根據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可能成為繼承人。例如,如果某人放棄繼承,其子孫有可能成為繼承人。在處理繼承問題時,若不確定被繼承人是否有債務,可以通過查看財務文件或者向信用報告機構查詢其信用報告來了解情況。繼承人需在知悉自己是繼承人後三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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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必知的遺產限定繼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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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台灣的《民法》在民國98年的修正後,確實對繼承制度進行了重要改革,主要是為了防止繼承人因不了解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而承擔過重的債務負擔。修法後,繼承人不需特別申請即自動享有限定繼承的保護,意即繼承人的責任限於其所繼承的遺產範圍,不必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超過遺產範圍的債務。儘管法律上不再要求繼承人主動辦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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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少這陳報遺產清冊步驟就無法主張限定繼承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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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自民國98年起,台灣的繼承制度已經改為「限定繼承」原則。這意味著,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的範圍內負責,而不必用自己的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這一變更使得繼承人不必再主動辦理限定繼承程序,已經不再強制要求繼承人於繼承後三個月內主動開具遺產清冊並向法院陳報。但是,為了保護繼承人和債權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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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或「拋棄繼承」,哪一種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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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被繼承人確定沒債務只有遺產時,通常不用上法院跑特別的程序。但是,若被繼承人有債務時,到底要不要向法院聲辦程序啊?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因個人想法及個案情形不同,會有不同的決定方式。 律師回答: 被繼承人確定沒債務只有遺產時,通常不用上法院跑特別的程序。但是,若被繼承人有債務時,到底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