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繼承權之侵害?繼承權被侵害時,該怎麼辦?

06 Apr, 2017

問題摘要:

繼承權被侵害的情況及法律處理方式,特別是針對民法中的繼承回復請求權和特留份的保障。繼承人在確認自己的繼承權受到侵害後,可以透過繼承回復請求權一次性主張回復所有被侵佔的遺產。此外,對於胎兒的繼承權也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即使胎兒尚未出生,也被視為已經具有繼承權,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由生母代為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特留份則是保障死者近親至少可以繼承的最低限度財產份額,即使遺囑或其他方式分配財產,也不能侵害這部分的保障。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繼承權被侵害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非繼承人自稱為合法繼承人並占有遺產:這類情況中,實際上並非繼承人者通過不當手段取得並佔有遺產。或合法繼承人排除其他共同繼承人的繼承權,這類情況中,實際上為繼承人者排除或否認其他共同繼承人的繼承權。

 

繼承權的確認

 

繼承權的確認是判斷一個人是否為合法繼承人的首要步驟。根據民法,繼承人從繼承開始時即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如果沒有繼承權,則無法進行合法的繼承。

 

首先應先確認「繼承權的有無」,若是沒有繼承權,就不是合法繼承人,也有不會有繼承權受到侵害的情況。所謂「繼承權被侵害」是指「繼承資格被否定」及「遺產標的物被概括占有」兩種意義,而藉由法律所賦予的「繼承回復請求權」以一次的請求,使繼承權或遺產概括的回復。

 

繼承權被侵害的情形

 

繼承權被侵害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繼承人自稱為合法繼承人並占有遺產,二是合法的繼承人排除其他共同繼承人的繼承權。這種侵害繼承權的行為可以通過提起繼承回復請求來解決。

 

所謂繼承權係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從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所謂繼承權之侵害,簡單來說,指對於繼承人的繼承權予以阻礙、排除行為,主要態樣有二,分別為「自居繼承財產之真正繼承人」(實際上並非繼承人者」)及「雖為真正繼承人,但卻排除或否認其他共同繼承人地位之人」(實際上為繼承人者」)。關於法律處理主要處理方式,主要有二,其一訴諸民法第1146條規定之「繼承回復請求權」,而後者應訴請民法1225條規定之「特留分」,以下說明分述如下:

 

繼承回復請求權

 

繼承開始後,非真正繼承人或排除其他共同繼承之真正繼承人現實占有遺產,而以合法繼承人之地位行使遺產上權利者,則繼承權遭侵害者請求回復繼承,僅有在「自居繼承財產之真正繼承人」(表見繼承人),排除其他共同繼承人之真正繼承人方得適用。繼承權受侵害,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民法第1146條),在學理上稱為「繼承請求權」,而繼承請求權目前通說採獨立請求權說,當繼承權受侵害時,只需證明自己係真正繼承人,即得請求回復其繼承權,而不必逐一證明其對繼承財產之真實權利,此稱「一次請求,概括回復」。因此,受侵害之繼承人對於侵害繼承權人,一次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概括回復得其所有被侵佔之遺產。又另須注意者,自知悉被害之時起二年間或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該請求權若不行使,就會消滅(參見同條第2項規定)。

 

胎兒的繼承權:

對於未出生的胎兒,如果胎兒最終非死產,則視同已經出生,擁有繼承權。在胎兒的繼承權受侵害時,其生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可以依法提出繼承回復請求,保護胎兒的法定權利。

 

至於,除了一般繼承人可以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外,如果胎兒的繼承權受到侵害,是否亦得主張權利?依我國民法第7條、第1166條規定可知,關於胎兒權利之保護,只要將來非死產之胎兒,關於其權利取得(包括繼承權)將其視為既已出生;胎兒為繼承人時,非保留其應繼分,其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未出生胎兒也擁有繼承權。惟當胎兒之應繼分受侵害時,自應由胎兒之生母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依第1166條第2項請求重新分割,並得可由生母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回復胎兒繼承遺產之應繼分。

 

特留份受侵害

 

特留份是對「死者近親」可繼承財產的最低限度,即是法律上確保死者近親有權取得遺產之低限。因此,法律上承認死者生前可依法律上遺囑之方式分配自己的財產,以排除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全部或部分,但無論如何都不能侵害特留份,但侵害者仍屬有效,法律上給予應得特留份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或其他特種的死後行為),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扣減權)。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特留份是法定繼承人對遺產有權獲得的最低份額,這是為了保護死者近親的基本經濟安全。若遺囑或其他遺產安排侵害了特留份,相關繼承人可以行使扣減權,要求從遺贈中扣除不足的部分來補足自己的特留份。

 

繼承權的確認、繼承權被侵害的情況、繼承回復請求權、以及特留份的保護。這些都是確保遺產分配正義與合法性的關鍵法律工具。這些規定使得法律在處理繼承相關事宜時更為公平且具有操作性,確保所有合法繼承人都能夠按法律規定獲得他們應有的遺產份額。如果您需要更具體的建議或幫助,考慮諮詢專門處理遺產規劃或繼承法律的律師。

 

-家事-繼承-侵害繼承權-繼承回復請求權-

(相關法條=民法第7條=民法第1146條=民法第1148條=民法第1166條=民法第12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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