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拋棄繼承嗎?如何辦理?

22 Nov, 2017

問題摘要:

在決定是否要拋棄繼承之前,需要清楚了解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包括:查看被繼承人的遺囑、財產清單或其他相關文件,確定遺產的規模和組成。了解被繼承人是否有未清償的債務,這些債務是否超過了遺產的價值。評估處理遺產所需的時間、成本和努力是否超出了可能獲得的繼承利益。建議在做出決定之前,諮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律師。法律專家可以幫助你理解拋棄繼承的後果,特別是涉及到遺產分配、債務責任和其他法律問題時的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我要作拋棄繼承嗎?如何辦理?

 

什麼情形應該拋棄繼承?

 

有繼承權的人才有拋棄繼承的權利,如若子輩尚未全部拋棄繼承,則孫輩即無繼承權,自然無需考慮拋棄繼承與否。第一順位的繼承人若有任何一位沒有拋棄繼承,往後順位的親屬也根本不會有繼承權,不具繼承人的資格當然也無須拋棄繼承。後續順位以此類推。

 

通常有人這樣問,我說如果您有明確的事證可以判斷沒有遺產可以繼承,或債務絕對超過遺產,或處理遺產成本超過可能獲得利益,就辦理拋棄繼承吧,省得麻煩!法律上依據,依民法1174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按照民法第1174條的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而拋棄,應該要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因此,如果無端成為繼承人者,和被繼承人過去根本沒有聯絡往來,對被繼承過世以及前順位繼承拋棄繼承一事均無從知悉,也可在遺產債務的訴訟中,要求法院請原告舉證繼承人知悉繼承時間點,若對方無法舉證,繼承人可主張是收到起訴狀才起算「知悉繼承時間點」,此時應可在訴訟進行當中辦理拋棄繼承。

 

評估遺產狀況

 

在決定是否拋棄繼承權之前,評估遺產的淨值(扣除債務後的遺產值)以及處理遺產的成本和時間是非常關鍵的。這些因素會影響到是否選擇拋棄繼承的決策。

 

以下是一些實用的步驟,可以幫助那些需要拋棄繼承的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這一過程:

 

評估遺產狀況:

首先搞清楚遺產的組成部分,包括資產和負債。這可以通過查閱遺囑、遺產清單、債權人通知等方式進行。在決定拋棄繼承之前,諮詢律師或專業顧問的意見,了解所有法律後果,特別是與債務相關的法律義務。

 

完成拋棄繼承手續

收集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個人印鑑證明等資料,並向法院提交。如拋棄繼承的書面申請提交至被繼承人最後居住地的法院. 

 

拋棄繼承的法律效力需要法院的確認。法院會審查申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確認無誤後,拋棄繼承即生效。

 

拋棄繼承之效力

 

民法1175條:「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及拋棄繼承人自繼承開始起,脫離繼承關係,從而不取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權利亦不負擔其債務。然依民法1176條之1拋棄繼承人仍有管理遺產之義務,遺產繼承人於拋棄繼承後,即自始脫離繼承關係,惟為避免遺產遺失或毀損,故拋棄繼承權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對於其他繼承人之效力繼承人拋棄繼承者,其應繼分之歸屬於民法1176條有明文規定。

 

所以拋棄繼承,其實不難,但是建議還是付費諮詢,調查完相關事證後再決定不遲,如果真得很忙,沒時間作功課,可以請我們代辦所有流程,我們收費絕對合理。

 

綜上,拋棄繼承是一個涉及多方面法律規定和個人決策的複雜過程。透過準備充分的文件、諮詢專業法律意見和遵循法律程序,可以確保你在法律上的權益得到保護,同時避免可能的法律風險和後果。如果你需要更具體的協助或指導,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支持,以確保一切程序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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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民法第1174條=民法第1175條=民法第117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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