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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辦理繼承登記前不得請求分割遺產,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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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產之分割為將原本基於繼承發生之公同共有關係,轉變為具體明確之分別共有或個人所有,性質上涉及權利之變更與處分,非僅形式性之分配,因此依據民法第759條、不動產登記法及相關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於辦理分割前應先完成繼承登記,否則法院不得受理或應命原告先補正,若逕行進入分割判決程序,亦恐因當事人不適格或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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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不只是遺產也可能是債務! 相關繼承手續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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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並非只是單純財產的承受,其背後牽涉的債務風險亦不容小覷,法律雖提供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兩種保障機制,但繼承人必須及時行使並妥善辦理相關程序,否則即可能因疏忽而遭受不預期的法律責任,尤其在限定繼承下,開具遺產清冊與公示催告程序更是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 律師回答: 關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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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前已經成年繼承債務者,什麼條件下可以適用新法限定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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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148條之修正,形塑出我國繼承制度從過往強調責任承擔向注重繼承人保護的重大轉折,而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3則為此修正提供制度銜接與過渡,進一步緩解修法前後繼承人責任負擔落差,實有助於遏止不公義之繼承責任發生,彰顯立法者對繼承人權益與法律秩序平衡之深思熟慮。未來實務操作中,除正確認定繼承開始時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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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繼承債務,遺產清冊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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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現行法律對繼承制度已提供多元選項,繼承人可依據實際狀況選擇拋棄、限定或直接接受繼承,但無論選擇哪一方式,均須特別留意法定期間及程序的完成與否。例如若想保有限定繼承的法律效果,即便不處理保險理賠金,也應在三個月內向法院誠實申報遺產清冊,否則日後面對債權人追償時,可能喪失有限責任保護。而若選擇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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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人的智慧結晶,可以被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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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智慧財產權確實可作為遺產由繼承人承受,然因每種智慧財產權之性質不同,繼承人在實際操作上應分別處理,專利與商標應向主管機關查明權利存續狀態及年費繳納情形,並辦理權利人變更登記;著作財產權則應查明是否已授權、是否尚在保護期間,以及公開發表時是否正確署名。若能妥善處理,這些智慧結晶將成為家屬珍貴的精神與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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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概括繼承?什麼是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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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現行繼承法制雖原則上以概括繼承為基礎,但為避免繼承人承擔過重債務,設有限定繼承制度作為保護機制,繼承人應於知悉繼承開始後儘速釐清遺產內容與債務狀況,必要時可諮詢法律專業,選擇合適之繼承方式,並依法完成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程序,方能依法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繼承的相關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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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繼承要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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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現行全面限定繼承並非自動生效免責,繼承人仍須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並依程序公告催告,始能確保對債務的責任僅限於遺產範圍內,否則將有被債權人以自己財產追償的重大風險,因此在被繼承人過世後,應儘速蒐集財產負債資料並完成陳報,必要時聲請延展期限或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以避免因程序怠忽而失去法律保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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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不是只有分財產,債務也會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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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雖表面上是一場財產繼承分配的程序,實際上卻是一場涵蓋權利義務移轉、責任承接與法律風險管理的法律行為,繼承人除了應釐清自己之法定繼承順位與應繼分之外,更應對潛在的債務責任保持警覺,及早評估是否聲請拋棄或限定繼承,並詳加調查被繼承人生前財務狀況、保管遺物、清點文書、公告通知債權人等,方能有效避免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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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財產需要計入遺產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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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確認遺產範圍須從民法關於遺產的基本概念出發,結合保險法對受益人與保險金歸屬的規定,以及遺產及贈與稅法對遺產總額的課稅範圍之明定,並考慮保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之間的關係及保險事故發生與否,才能準確判斷該財產是否計入遺產並承擔相應的稅務義務,避免因誤判或遺漏導致稅務處罰與家庭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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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不報有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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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全面限定繼承」制度設計雖為繼承人帶來制度性保障,但若未依程序完成法院陳報及公告,實務上將可能面臨繼承責任擴張的風險,甚而影響繼承人個人財產,故建議繼承人務必審慎面對繼承程序,妥善履行遺產清冊及公告債權之義務,以獲得完整的法律保障與財務風險控管。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我國民法自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