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偶可以請求2次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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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配偶確實在配偶死亡後,依法享有兩項財產權利,先為剩餘財產差額之請求,後為遺產應繼分之取得,此一制度兼顧婚姻關係中財產貢獻之公平,亦保障遺屬生活所需,實為民法財產編與繼承編交錯運作之成果。解與正確運用此制度,對於遺產處理與家庭和諧均有正面意義。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

  • 排除前婚子女繼承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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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倘妻子先於丈夫過世,其遺產應由丈夫、與其所生2名子女、及與前夫所生1名子女共4人平均繼承。若欲排除部分繼承人,必須事前規劃,包括立遺囑、設立信託或生前轉移財產,並應留意特留分保障機制。法律不因親屬間情感遠近而改變繼承權利,繼承制度係以親屬關係與登記權屬為主要判斷依據,建議提早安排,以避免未來發生爭議。...

  • 傳統可以指導繼承方式嗎?遺產分配長孫?出嫁女兒是否可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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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法律對於繼承人之資格與應繼分設有明確規範,不因繼承人是否為長孫、是否已婚或性別而有所區別。凡符合法定條件者,皆為合法繼承人,應獲同等保障。若有遺囑則從其遺願,惟不得違反特留分之規定。當事人如對遺產分配有所考量,宜及早透過遺囑或遺產信託進行安排,明確表示意願,以避免日後子孫間因遺產繼承而產生爭訟,傷害家...

  • 姊沒扶養母親 可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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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實務中,如家中有不願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被繼承人及早處理財產安排,並保留其表示不得繼承的相關證據,如錄音、影像、文字資料,或具法律效力的遺囑或契約。透過上述方式,可有效保障被繼承人之意願,並避免遺產分配爭議。然而,在實施前,諮詢專業法律人士,以確保相關文件之合法性與效力。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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