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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仍在世,女兒能否預先拋棄繼承?如在女兒收錢後,與父親約定拋棄繼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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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依據民法繼承篇之規定,拋棄繼承必須待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得聲請,且須於三個月內依法向法院辦理,任何於生前與被繼承人之間的拋棄聲明、約定或承諾均屬無效,並不得對抗將來依法生效之繼承權利,除非可解為「預為遺產分割協議」,該協議雖因尚未發生繼承關係而屬於不能之給付,原則上無效,但若屬附被繼承人死亡為停止條件之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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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該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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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產分配順序應依法律規定,優先檢視被繼承人生前財產處分協議,再看繼承人協議與遺囑,若無上述文件,則循法院訴訟分割,以兼顧公平與法定應繼分原則,為避免將來糾紛或爭訟,建議被繼承人生前即委由律師協助辦理財產規劃、訂立遺囑及處分協議,繼承人亦宜以協議分割為優先,除能保障權益,亦可節省訴訟成本,達成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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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得繼承多少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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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人得繼承之遺產範圍,首先依死亡而生之繼承開始確定法定繼承人,再依應繼分比例分配遺產,若有遺囑則應優先依遺囑內容處理,但仍不得侵害特留分保障,若有遺產債務則以遺產價值為限負責,至於遺產分割及權利行使則依共同繼承或法院裁定處理,形成我國現行繼承制度之核心架構與權利分配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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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要如何管理?又要如何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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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產之管理須依繼承人共同意思進行,並可推定管理人統籌事務,分管則可透過協議、決議或法院裁定,惟為保障各方權利與第三人信賴,應辦理登記方生對抗效力。此等規範設計之目的,在於防止繼承紛爭與共有衝突,實現遺產之妥善運用與繼承秩序之穩定,而繼承人唯有了解此等制度,方能依據法律妥適行使權利並保障自身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