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位子可以繼承嗎?

11 Apr, 2018

律師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死亡,應由副董事長代理,或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執行公司業務,並召開董事會改選董事長,因股權具有財產價值,被繼承人如生前持有股份,過世後就變遺產,繼承人可協議該公司之股份由何人繼承,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向公司辦理股東名簿記載過戶手續,公司不須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若繼承人無法協議,則由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不得由繼承人私相授受,而須經過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始可充任,是董事長身分關係的轉移,這樣的約定違反公司法規定,所以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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