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法詞彙-繼承費用

07 Nov, 2017

說明:

繼承費用意義為何?所謂繼承費用者,即指因繼承發生後,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如:遺產之保管費用、訴訟費用、遺產管理人之報酬、編製遺產清冊之費用等亦屬之。喪葬費用,依通說見解應認為繼承費用,蓋遺體解為屬於繼承之標的,則埋葬遺體所需之費用亦屬遺產管理之費用,而由遺產中支付。

 

按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50條定有明文。而民法第1150條所稱遺產管理之費用,係繼承開始之費用,該費用具有共益之性質,不僅於共同繼承人間有利,對繼承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等,胥蒙其利,當以由遺產負擔為公平。是以,凡為遺產保存上所必要不可欠缺之一切費用均屬之,諸如事實上之保管費用、繳納稅捐等是,且該條規定其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係指以遺產負擔並清償該費用而言,初不因支付者是否為合意或受任之遺產管理人而有不同(參見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34號判決)。

 

相關法條:

民法第1150條規定:

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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