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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有遺留遺產,但不知是否債務超過遺產總額,究竟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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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當被繼承人留下遺產而繼承人無法確定債務是否超出遺產總額時,正確作法應於三個月內依法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並配合法院催告程序,待期限屆滿後按比例清償已報明及所知債權,確保不致擔負超過遺產限度之責任。若未依程序為之,則將喪失限定責任之保護,恐遭債權人以個人資產請求清償,甚至負損害賠償責任。繼承人應審慎評估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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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限定繼承?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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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限定繼承為繼承人提供制度性保護,須依照民法及家事事件法明定之時效與程序操作,具體流程包括三個月內提出聲請、開具遺產清冊、法院公示催告、公告期內不得清償、期滿後依比例清償、六個月內陳報清償結果並完成備查,始可有效免除對於超過遺產部分之債務責任。其間任何一環疏失,皆可能導致繼承人喪失限定責任地位,回復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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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向法院聲請繼承有限責任會有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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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現行民法修法後雖已普遍保障繼承人得自動享有概括繼承下的有限責任,然而若涉及多數繼承人、債權人主張或存在遺產內容不明等情形,仍應透過法院程序聲請清算、公告清冊,以更完善維護權益並避免法律責任擴張至自有財產,真正落實保障繼承人有限責任的立法目的。 律師回答: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係指繼承人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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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辦拋棄繼還是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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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限定繼承雖為法定原則,但為使遺產清償程序合法、公平與對抗後續債權主張風險,仍應確實履行民法第1156條至1162條之1程序,否則一旦失去限定繼承效果,繼承人本身財產將陷於無限追償風險,徒增法律紛爭與負擔,是以是否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應依遺產債務實情、繼承人身份、期限掌握與法院公告效果綜合衡量,妥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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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繼承人應該選擇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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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拋棄繼承並非為逃避責任之手段,而是面對遺產明顯不足以清償債務、程序過於繁雜或繼承風險過高時的合法自我保護機制。唯需留意聲明期間、法院備查程序及繼承順位轉繼等法律效果,必要時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以避免因錯誤適用導致拋棄無效或衍生後續訴訟風險。只有在充分了解遺產與債務結構並衡量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後,才能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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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繼承也有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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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限定繼承並非無條件適用,其有效運作之基礎即在於繼承人是否依法開具遺產清冊並通知債權人,若未遵守即可能導致責任擴大。繼承人在實務上應高度重視此一程序,不可輕忽,以免因手續疏漏而反失保護本意。透過正確理解與操作法律程序,方可真正享有限定繼承所帶來的債務責任保障。 律師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