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贈與」相關法律問題
問題摘要:
遺產稅與贈與稅的立法目的皆在於維持財富分配的公平性,防止財富過度集中,並確保政府的財政收入。贈與稅不僅適用於一般的財產贈與行為,對於某些特殊的財產移轉,如無償免除債務、低價買賣財產、親屬間財產交易等,亦會視為贈與,依法課稅。納稅人應解相關法規,確保所有財產交易皆符合規定,以免觸法而遭受補稅及罰鍰的處罰,避免因未申報而衍生額外的法律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遺產稅是當一個人死亡後,所遺留的財產由繼承人承接時,政府針對這些財產所課徵的財產稅,繼承人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後,才能合法取得繼承的財產。遺產稅的目的在於防止個人過度依賴遺產,並透過「累進稅率」的設計,讓社會的財富分配更加公平,避免財富過度集中於特定階層。相對於遺產稅,贈與稅則是針對生前財產轉移給他人所課徵的稅捐,當贈與的金額超過法定免稅額時,就必須申報並繳納贈與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本法稱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
只要財產的所有人無償將財產給予他人,並且受贈人同意接受,即視為贈與,依法應課徵贈與稅。除直接贈與財產外,某些特定的財產移轉行為,也會被視同贈與,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的規定課徵贈與稅,包括:(一)在請求權時效內,債權人無償免除債務,或由他人無償承擔債務,該免除或承擔的債務金額,即視為贈與。(二)以顯著不相當的代價讓渡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該交易差額部分即視為贈與。(三)財產所有人以自己的資金,無償替他人購置財產,該筆資金即屬贈與,若購置的財產為不動產,則該不動產視為贈與財產。(四)當購買財產的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值時,出資購置者與實際支付金額的受益人之間的價差部分,也將被認定為贈與。(五)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者所購置的財產,除非能證明支付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否則該財產將視為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六)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間進行財產買賣,如未能提供確實付款證明,或已支付的價款來源係由出賣人貸與或擔保借貸,則該財產移轉將被視為贈與。
針對上述被視同贈與的情況,稽徵機關在認定後,會先行通知納稅人,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後的10日內完成申報。若納稅人能在期限內主動申報,則其核課期間為5年,若逾期申報或未申報,則核課期間將延長至7年,並需補繳應納稅額,且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至2倍的罰鍰。以下進一步說明各種視同贈與的情形:
第一,關於債務免除或承擔,當債權人自願免除債務人應償還的款項,或由第三人代為承擔債務,使原債務人獲得利益時,稽徵機關將視該金額為贈與,並依法課徵贈與稅。
第二,在財產交易時,如果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財產,或以明顯不相當的代價進行債務免除或承擔,例如某人將價值1000萬元的房屋以300萬元出售給親屬,那麼差額的700萬元即屬贈與,應依法課徵贈與稅。
第三,在財產購置方面,若某人替他人無償支付購房款項,或直接購置房產並將其登記於他人名下,則該房產或支付款項均視為贈與財產。
第四,當財產交易的價格異常時,例如某人支付400萬元為他人購買價值1000萬元的房產,則價差的600萬元部分即視為贈與,應依規定課稅。
第五,若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者擁有不符合其經濟能力的財產,除非能證明該財產係由其自身積蓄購買,否則稽徵機關將推定該財產來自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贈與,並依法課徵贈與稅。
第六,在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交易中,若未能提供支付對價的明確證明,則該財產移轉將被認定為贈與。
此外,即便能夠提供付款證明,若款項係由出賣人貸與或擔保借貸,也將視為贈與財產。上述視同贈與的規定主要是為防止財產所有人透過變相方式逃避贈與稅,確保財產移轉行為的公平性及稅收的合理性。
稽徵機關在發現疑似贈與行為後,會要求納稅人舉證說明,並依據證據判定是否應課徵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妥善保存相關交易文件,例如付款證明、合約、收據等,以避免遭受補稅及罰鍰的處罰。
-家事-繼承-稅務-贈與稅-贈與的認定-視同贈與-
瀏覽次數: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