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面臨鉅額債務無法處理,如未來可能繼承到父母財產,如何才能由自己的子女繼承,而不把父母財產拿來清償債務?

23 Jan, 2025

問題摘要:

面對巨額債務,而不願意繼承財產,在父母過世前,債務人與父母協商利用遺囑或其他財產劃行為來將財產移轉予下一代,另可以選擇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來處理債務問題。無論選擇更生還是清算程序,都有助於債務人擺脫過重的債務負擔並獲得經濟上的重生。此外,這些程序保障債務人未來可能繼承的財產不會因此被用來清償過往的債務,使得債務人可以重新開始並保護自己的家庭財產。如在父母過世後,可以選擇拋棄繼承或與其他繼承人協議財產分配,但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謹慎處理,以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若債權人認為的行為損害他們的權益,他們有權依法請求撤銷相關協議,這可能會導致必須履行額外的償還責任。因此,妥善處理遺產分配和償還債務是非常重要的。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繼承人在處理遺產時必須謹慎考量債權人的權益,以免因為協議的安排損害債權人利益,從而可能導致法律後果。因此,在進行任何財產安排時,建議與專業律師或顧問商討,以確保一切操作合乎法律規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可以分成二個層次:

 

在被繼承人(父母)去世前

分配給自己想要的繼承人,無論是子女、親人或其他人。遺囑,係自然人於生存時,為處置死後遺產或事務為目的,依法定方式作成而於死亡後發生效力之單獨行為。這樣的遺囑可以在父母過世後有效執行,並確保財產不會落到手中,從而避免被用來清償的債務。如果父母的遺囑中規定財產將以遺贈的方式分配給的子女或其他沒有債務負擔的親人,則可以避免自己承擔遺產中的任何債務負擔,並讓下一代承繼這些財產(民法第1189條)。

 

此外,父母也可以在生前直接將財產贈與給子女或其他親人。這樣的贈與在法律上被視為一種財產的轉移,但與遺囑不同的是,贈與行為一旦完成,財產便不再屬於父母,且不再作為遺產進行繼承。這樣的安排可以讓提前將父母的財產交給希望繼承的親人,從而避免未來自己在繼承遺產時與債務掛鉤。

 

如果債務人的經濟負擔過重,並且無法償還債務,為避免未來財務困難,債務人可以選擇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這一程序主要包括債務協商、調解及兩種主要的處理方式——更生程序與清算程序。更生程序主要適用於那些無擔保債務、且債務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的債務人。債務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更生申請,這是一種債務重組的機制,旨在通過法院的協助,讓債務人能夠在設定的期限內逐步清償債務。更生方案一般需在六年內完成清償,但如果有特殊情況,法院可以將這一期限延長至八年。在此過程中,債務人需向法院提交一個清償計劃,並按照該計劃分期償還債務。相較之下,清算程序則是一種更徹底的債務處理方式,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償還義務時,法院或指定的管理人將會將債務人的財產全面拍賣並變現,所得款項將用來償還債權人。儘管更生程序和清算程序有所不同,但無論哪一種方式,目的是幫助債務人擺脫過重的債務負擔,並使其能夠重獲經濟上的自由。(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

 

更生程序對債務人的一大優點在於,儘管未來可能繼承父母的財產,債務人所定的更生方案或清算裁定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債務人也不需要將未來可能繼承的遺產拿來清償現有的債務。這意味着,通過更生程序,債務人即使有未來的繼承,也不會因為遺產而被迫履行過多的債務清償責任。

 

更生撤銷的原因必須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6條的規定,若法院在認可更生方案後發現債務人有虛報債務、隱匿財產或對部分債權人允許額外利益的行為,法院有權撤銷該更生方案並啟動清算程序。這樣的撤銷可由債權人提出聲請,並且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才會進行清算。消算則必須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39條規定,若法院裁定債務人免責後的確定結果發現債務人有虛報債務、隱匿財產或不正當方法獲得免責,債權人可以提出撤銷免責的聲請,繼承遺產不屬於可以撤銷的情形。

 

在被繼承人父母去世後:

在被繼承人(如父母)去世後,面對可能的遺產繼承,有幾種選擇來處理遺產及相關債務問題。首先,可以選擇拋棄繼承,這樣其他繼承人就可以繼承更多的遺產。然而,這樣的選擇也意味著將完全放棄遺產,無法享有其任何利益。如果的目的是讓其他繼承人獲得更多財產,並與其他繼承人達成協議,讓的子女受益,這樣的安排理論上是可行的。此時,其他繼承人需要同意將遺產或其部分財產轉讓給的子女,但若其他繼承人拒絕或不同意這樣的安排,則可能會面臨無法實現的意圖的困境。(民法第1174條)

 

如果在繼承後選擇與其他繼承人達成協議,將遺產分配給的子女,這樣的協議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認為損害債權人的權益,特別是當銀行等債權人未能從遺產中獲得應有的償還時。民法第244條的規定,若債務人所為的行為(如與其他繼承人之間的財產協議)是無償且對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協議。具體而言,如果銀行或其他債權人認為的協議導致他們無法從遺產中獲得應有的清償,他們有權向法院提出撤銷請求,要求恢復繼承並依照法律程序履行償債責任。

 

這樣的情況強調債權人在遺產分配過程中的法律權益,並且提醒繼承人在處理遺產分配時,必須謹慎考量可能對債權人造成的影響。如果協議被法院撤銷,可能會被要求承擔更多的債務責任,這不僅會影響的財產安排,還可能對和的家人帶來財務上的壓力。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最好與律師或專業顧問討論,確保在處理遺產和債務時遵循適當的法律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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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民法第244條=民法第1174條=民法第1189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6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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