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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辦法使遺產不因婚姻關係在遺產繼承人去世之後落入女婿或媳婦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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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該親屬若擔憂其遺產最終落入女婿手中,可透過遺囑、信託、剝奪繼承權、生前贈與等方式來加以防範。每種方法各有優缺點,應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的策略。此外,由於財產繼承涉及法律程序與家族關係,建議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財產分配符合自身意願,並降低未來法律糾紛的風險。透過適當的法律安排,不僅能保障自身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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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管轄法院為何?人在國外死應由那一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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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無論是拋棄繼承的聲請或其他民事案件,法律已為人在國外或住所不明的情況提供了詳細的處理指引,確保繼承案件和相關民事糾紛能順利進入司法程序,保障各方當事人的權益,同時維護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繼承人之繼承權,開始於被繼承人死亡同時,當然發生。當然繼承後,如繼承人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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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父愛賭,子女憂死後揹債,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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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現行的限定繼承責任制度使繼承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遺產中的債務問題而承擔過多的責任。若繼承人不希望牽扯到任何遺產中的債務,選擇放棄繼承則是避免負擔的有效途徑。然而,無論選擇哪種方式,對於繼承人而言,及早解並正確處理遺產中的財務狀況,將有助於避免遺產繼承所帶來的潛在風險,從而確保自身的經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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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方法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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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遺產後,繼承人形成的法律關係為公同共有,在此狀態下,所有繼承人對遺產皆共同擁有權利,不得單獨處分某一部分遺產,任何變更、處分或出售皆需全體繼承人同意。由於公同共有的限制,遺產在未分割前,繼承人難以單獨運用,甚至會因權益不明確導致糾紛。因此,進行遺產分割是解決此困境的最佳方式,讓各繼承人獲得明確的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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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概括繼承?什麼是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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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現行繼承法制雖原則上以概括繼承為基礎,但為避免繼承人承擔過重債務,設有限定繼承制度作為保護機制,繼承人應於知悉繼承開始後儘速釐清遺產內容與債務狀況,必要時可諮詢法律專業,選擇合適之繼承方式,並依法完成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程序,方能依法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繼承的相關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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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父母債,以多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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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第1147條至第1148-1條構成我國繼承制度中關於啟動時點、承受內容與責任界限之基本架構,既確認繼承之起始,也明確規範繼承人責任的範圍與限制,在維護家族財產傳承秩序之餘,亦兼顧債權人之正當期待與民法誠信原則之落實。對繼承人而言,當面對親屬逝世與遺產事務時,應即展開遺產盤點、查詢債務狀況與預備清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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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世前財產贈與其配偶或親人,可以請求其配偶或親人拿財產出來分嗎?還是拿來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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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產法律處理的複雜性與多面性,繼承人於面對遺產相關問題時,應審慎釐清權利義務,必要時應諮詢法律專業,避免因誤解法規而產生權益受損之情形。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我國民法為避免無主物之產生,並為保護被繼承人債權人之利益,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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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民法已不再有「父債子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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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現行民法雖不再強制「父債子還」,並全面採行限定繼承制度保障繼承人免於債務波及,但該制度仍有明確程序與責任規範,若繼承人未依法辦理或有違規行為,將失去限定繼承保障,反而可能面臨自負債務責任之風險。此外,對於生前接受贈與者,亦需留意兩年內贈與仍視為遺產計入,不能完全脫免清償義務。因此,父債子還雖不再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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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可代位繼承不良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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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制度以繼承開始時之狀態為基準,判斷繼承人資格之存否,並透過同時存在原則與代位繼承原則維持繼承秩序之穩定。若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則其後代無代位繼承權利。惟被繼承人若有特定分配意圖,仍可透過遺囑或生前贈與達成,惟須遵守民法規定之遺囑要件與不得侵害特留分之限制。建議有此需求者應尋求法律專業協助,擬訂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