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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如何繼承被繼承人生前債務及處理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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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148條及其後續規定修正後,雖保障繼承人有限責任,但該保障仍以繼承人依規定申報遺產清冊並配合清算程序為前提。若因怠忽申報、處分遺產或虛偽記載致債權人受損者,即不得享有限定責任之利益。為保障自身財產安全,各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務必依法處理遺產事宜,切勿輕忽清算程序之重要性,亦不應輕信債務不存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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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不只是遺產也可能是債務! 相關繼承手續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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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並非只是單純財產的承受,其背後牽涉的債務風險亦不容小覷,法律雖提供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兩種保障機制,但繼承人必須及時行使並妥善辦理相關程序,否則即可能因疏忽而遭受不預期的法律責任,尤其在限定繼承下,開具遺產清冊與公示催告程序更是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 律師回答: 關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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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霸佔遺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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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面對親人霸佔遺產的情形,法律提供了清楚的救濟途徑,即透過遺產分割訴訟,讓法院介入解決僵局,並保障每一位繼承人依法享有的繼承權利。遺產分割既關乎權益,也涉及親情與情感層面的糾葛,因此在處理過程中,建議繼承人保持冷靜理性,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分配遺產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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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之方式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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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現行繼承制度乃以「限定繼承」為原則,即繼承人不須聲請即享有限責任保障,而於特定條件下可選擇「拋棄繼承」,完全退出繼承程序,免除一切權利與義務。惟若繼承人有不法隱匿、虛偽記載、詐害債權人等重大不當行為時,即喪失限定繼承利益,須回復為無限責任,對債務全面負責。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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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繼承限定責任」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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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現行制度下的「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具有三項基本意涵:一、繼承人仍為繼承債務的承受主體;二、清償責任以實得遺產為限;三、若逕以固有財產清償,應視為拋棄抗辯。此制度兼顧債權人請求權的完整性與繼承人經濟負擔的合理性,是我國繼承法改革後的重要平衡設計。繼承人雖無須全然迴避債務承擔之法律地位,但亦可在法律賦予的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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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責任的概括繼承是什麼意思?如未依法定程序進行清償債務及分配遺產的風險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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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限定責任之概括繼承乃立法者平衡繼承人保護與債權人受償權之制度設計,繼承人依法概括承受遺產全部權利義務,惟清償責任限於遺產範圍,以防債務過多拖累繼承人,然此利益需以依法申報遺產清冊、履行清算義務為前提,並不得有隱匿遺產、虛偽記載或詐害債權人等行為,否則將喪失限定責任利益,對債權人負無限責任。第116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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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不能只拋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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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人不能任意挑選有利部分繼承,亦不能將遺產贈與或捐地給第三人而逃避清償債務之責,若想完全脫離與遺產相關之法律效果,唯一合法方式仍為依法聲明拋棄繼承,否則便必須依限定繼承制度,就遺產範圍內承擔清償義務,此乃現行繼承法制中保護繼承人與債權人間平衡之基本精神。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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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往生不知有無負債 不拋棄繼承,有什麼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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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親往生後若遺產與債務皆不明,且遺產可能混同自身財產,建議優先辦理拋棄繼承較為安全,避免後續法律糾紛與財產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我國民法繼承制度在民國98年修法後,已全面改採限定繼承原則,現行法下,父親往生後即便子女不辦理拋棄繼承(其他種類繼承人,如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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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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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人先辦理除戶登記取得死亡證明、財產清單、稅務資料,再決定是否拋棄或進行限定繼承清算。若擬拋棄繼承,須依法向管轄法院聲請,否則難以成立。若選擇限定繼承,可聲請法院核定遺產清冊或聲請遺產管理人處理財產與債務分配。繼承程序結束後,始得辦理遺產分割與所有權移轉登記。繼承人應審慎評估遺產內容與債務風險,並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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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拋棄繼承究竟會如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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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院就拋棄繼承之調查,並非形式審查而已,而是依職權深入調查繼承人身份、拋棄程序、通知對象與意旨真實性等關鍵事項,其目的在於維護法律秩序與繼承權利義務的明確與穩定,保障債權人與潛在繼承人之合法權益,並避免因瑕疵拋棄聲請而引發日後更為複雜之繼承爭訟。 律師回答: 關於法院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