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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或大陸人繼承台灣遺產的辦理步驟流程是什麼?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律師可以協助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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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這篇文章詳細介紹了家庭成員過世後,處理繼承事務所需的完整流程。從申請除戶證明書、查調被繼承人的財產和所得、申報遺產稅、查欠地價稅與房屋稅、申請印鑑證明,到最後的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每個步驟都有其特定的申辦文件和注意事項。在整個過程中,律師的協助是非常重要的,他們能夠提供法律意見、幫助準備文件,並代表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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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的步驟好多、看起來很麻煩,沒這麼多時間辦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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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處理遺產繼承事宜時的一些關鍵步驟和建議。首先強調了當事人如果無法自行處理遺產事務,可以考慮委託給具有遺產法律知識和經驗的律師來處理。這麼做不僅可以節省時間,還能確保遺產事務的合法性和順利進行。尋找一位適合的律師是關鍵,因為律師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必要的指導和代表,協助處理相關文件和程序要求。這樣可以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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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繼承權之侵害?繼承權被侵害時,如何加以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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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當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權的侵害可分為兩種主要情況:繼承資格被否定:例如,一位繼承人被其他繼承人或第三方排除在外,無法享有其應有的繼承權。遺產標的物被概括占有:某個繼承人或第三方非法占有或處分了整體遺產,剝奪了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受侵害的繼承人可以藉由民法第1146條規定的繼承回復請求權,恢復其應有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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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限定繼承的一般人有什麼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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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修正後,所有繼承均自動成為限定繼承,這意味著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僅需以接受的遺產總值為限負責清償。這一改變是為了減少法律程序的複雜性並保護繼承人,特別是在不了解所有負債詳情的情況下。繼承人雖然受到限定繼承的保護,但仍需要在被知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提交遺產清冊。這個過程包括了對被繼承人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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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欠債超過遺產,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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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繼承開始後,繼承人通常會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和義務。不過,繼承人可以選擇依《民法》第1154條進行限定繼承,或依《民法》第1174條放棄繼承權。這兩種選擇可以影響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債務的償還責任。繼承的土地持分的價值遠低於父親的債務總額,銀行已經嘗試拍賣該土地持分但未能成功。根據《民法》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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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繼承債務 限定繼承2點要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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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限定繼承意味著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繼承到的遺產為限負擔清償責任,即使遺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繼承人也無需使用自己的財產來補償超出部分的債務。這是自民國98年6月10日起實施的原則,適用于所有繼承案件。雖然臺灣的民法確立了限定繼承制度,但繼承人仍需履行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的義務。這一程式是為了確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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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往生後銀行帳戶內的財產處分如何避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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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去世前將銀行存摺和印章交給配偶乙保管,但去世後是否可以自行將存款領出,這是一個涉及民事和刑事法律問題的情境。繼承人應共同處理被繼承人的遺產,除非有明確的遺囑指定或全體繼承人的授權,任何單獨的繼承人(包括配偶)都無權獨自處置遺產。這意味著,即使配偶,也不能單獨提領甲的銀行存款。所有繼承人應共同推選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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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修正前,什麼情形可以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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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被繼承人死亡三十年後,繼承人未在法定期間內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的情況下,由於該繼承屬於2009年《民法》修正前開始的繼承程序,繼承人有可能適用2012年修正的《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條的規定來辦理限定繼承。這意味著即便繼承人在當時未能按時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因為修法後全面改為法定限定繼承,繼承人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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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仍用父母名字領錢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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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最高法院的判決清楚地表明,當父母去世後,任何由已故父母名義填寫的提款單在法律上屬於偽造文書罪,無論該款項是否實際用於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這都不影響偽造文書罪的成立。這是因為一旦父母死亡,原有的授權關係自然消滅,因此不再有合法權利以其名義進行銀行交易。這種行為不僅可能損害公共信用,還可能影響到遺產繼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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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晚提出遺產清冊上效力為何?如有故意記載或隱匿財產,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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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進行遺產清冊的陳報是法定的要求,旨在保障繼承人和債權人的權益。繼承人必須在知道自己有繼承權後,及時向法院提交遺產清冊。這能確保在合法範圍內處理遺產事宜,避免因未報清產生法律風險繼承人在製作遺產清冊時,如果故意隱瞞被繼承人的遺產數額,或是有欺騙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的意圖而在遺產清冊上作虛偽的記載時,為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