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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遺囑需知事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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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訂立遺囑需知事項包括立遺囑人須具備意思能力、嚴格遵循民法所定五種形式之一、選任合法見證人、注意遺囑內容不可違反特留分與公序良俗、嚴格遵守每一程序細節、並透過專業協助及存證避免日後爭議。遺囑雖是法律行為,但更是一份關乎家庭和睦的安排,唯有在法律規範下精確且清楚地表達真意,才能確保遺囑真正發揮效力,避免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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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立遺囑時法律上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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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書立遺囑的法律處理要點在於「形式嚴謹」、「真意確保」、「內容合法」。遺囑是人生最後的安排,其價值不僅在於財產分配,更在於避免遺族因爭產而反目。唯有嚴格遵循民法規範,並善用法律專業協助,才能確保遺囑真正實現立遺囑人的心願,使財產依照其真意妥善傳承,並維持家庭和諧。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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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一定要自己寫嗎?如果不會寫字或文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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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綜合以上五種遺囑方式,我們可以知道遺囑並不是一定要自己手寫,雖然自書遺囑最常見,但對於文盲或不會書寫的人來說,並非唯一選擇,透過公證遺囑、代筆遺囑或口授遺囑都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其中公證遺囑與代筆遺囑尤其適合這些族群,因為只要能口述自己的意思就能完成,而且效力相對穩固,至於密封遺囑雖然也不強制全文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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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知道的代筆遺囑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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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代筆遺囑的法定要件主要包括:遺囑人口述、三人以上見證、見證人筆記宣讀講解、記明日期及代筆人姓名、遺囑人及見證人簽名或按指印。任何一項未符合,代筆遺囑即屬無效。實務提醒上,若遺囑人能以其他方式立遺囑,例如公證遺囑或自書遺囑,通常會比代筆遺囑更具保障,因為代筆遺囑的程序常成爭議焦點,稍有不慎即失效。最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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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遺囑,律師可以幫你做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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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律師於遺囑整備過程中,從起草、形式規劃、內容設計、風險預防、效力確保、執行安排、爭訟防範至繼承程序後之扣減與分割,皆能提供專業法律支援與整體性規劃,協助民眾落實遺產處分之自由意志,減少繼承紛爭,維繫家庭關係與財產秩序之穩定,實屬遺囑制度設計下不可或缺之輔助者。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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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遺囑方式為何?該怎麼著手進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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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五種遺囑方式各有優缺點,自書遺囑最簡單但最容易無效,公證遺囑最穩固但缺乏全盤規劃,密封遺囑隱密但程序複雜,代筆遺囑專業度高但成本較高,口授遺囑則是緊急下的最後保障。立遺囑人該如何選擇,必須依據自身財產狀況、家庭關係以及對隱私與安全的考量來判斷,無論選擇哪一種,都務必要符合法定要件,否則再美好的規劃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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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有什麼原因可能會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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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代筆遺囑之無效原因主要集中在程序欠缺與資格不合兩大範疇,包含見證人數不足、見證人不具資格、未全程在場、遺囑人無法口述、未筆記或宣讀講解、遺囑人未確認、未簽名或未按指印、蓋章取代簽名等,皆屬常見情形。此外,若代筆遺囑形式雖備,但內容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亦屬無效。因遺囑效力往往牽涉重大財產利益及繼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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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人自由處分其財產,應受何種限制?何人得為遺囑?有無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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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法律對遺囑人自由處分財產雖採原則上保障,但仍設有限制以維護社會秩序與繼承正義,包含不得違反法律強行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不得侵害特留分,並對禁止遺產分割期間設年限。遺囑人資格上亦有明確門檻,即須年滿十六歲且未受監護宣告,始具備遺囑能力,遺囑須符合法定五種方式之一,且具備真意表示與意識清楚。凡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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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需要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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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囑並非一定要公證,但若立遺囑人希望其最後心願能確實執行、不致因瑕疵或爭訟而落空,那麼選擇公證遺囑或將其他遺囑類型送交公證處認證,無疑是最穩妥與安全的安排。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人類經常透過書立遺囑,實現遺願。要如何能將遺囑完整保存,至關重要。我們常說公證有保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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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應該知道的遺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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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產規劃不僅是財產分配,更是情感延續與家庭和諧的重要保障,透過妥善的法律設計,包括依法立遺囑、善用配偶剩餘財產請求、考慮胎兒權益、注意特留分限制及進行適當的生前處分與信託規劃,均能達成遺囑人真意並減少日後爭訟。這些基本概念,並非只有富豪名流或高齡者需要重視,而是每一位社會成員在人生旅途中皆應及早了解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