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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的常見誤區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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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證遺囑的製作過程雖然相對複雜,但它提供更高的可靠性與法律保護。尤其是在遺產規模較大或分配方式較為複雜的情況下,選擇公證遺囑不僅能更好地確保遺囑人的意願得以實現,也能有效避免潛在的法律爭議。公證遺囑雖為五種遺囑方式中最具法律證明力之形式,但由於設有較多法定程序,稍有疏失即可能導致無效,其效力的實現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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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講,由他人寫下來的遺囑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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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經常有家屬主張病人臨終前口述交代,但因程序瑕疵,最終仍被法院認定無效。因此,若想要透過「自己講,由他人寫」來留下遺囑,必須符合代筆遺囑或口授遺囑的方式,否則將來很可能無法獲得法律承認。簡言之,單純的「口述+代筆」不等於有效遺囑,若要確保效力,在健康時就選擇自書或公證遺囑,或至少依代筆遺囑的方式操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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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可以用打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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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代筆遺囑雖然名稱中有「筆」字,原本立法時期也確實是以手寫為主要考量,但隨著時代演變,法律解釋已經逐步與社會需求接軌,打字方式不僅被法務部承認,也獲得司法實務支持。只要能確保程序正確,且見證人確實依立遺囑人口述進行製作,代筆遺囑採用打字完全可以產生法律效力。因此,對於立遺囑人而言,最重要的仍然是確保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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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的合法製作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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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代筆遺囑的合法製作方式必須完全符合民法第1194條之程序:遺囑人指定三名以上合法見證人全程在場,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見證人之一人負責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代筆人記載日期與姓名,最後由遺囑人及全體見證人同行簽名或按指印。任何一項瑕疵,皆可能導致遺囑無效。最高法院歷年判決一再強調,遺囑為高度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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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遺囑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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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密封遺囑的進行方式可分為幾個步驟:一、完成遺囑文件,親自簽名;二、將遺囑文件密封並於封縫處簽名;三、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四、攜同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陳述該文件為本人遺囑,如由他人代書則陳述代書人姓名與住所;五、公證人於封面記載提出日期與陳述,並由遺囑人、見證人、公證人共同簽名。完成以上程序後,密封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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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立遺囑,應該要怎麼立才會合法呢?
瀏覽次數:229
問題摘要: 遺囑不只是財產的分配工具,更是傳遞價值、情感與家庭和平的橋梁,若無法律效力,不僅徒增子孫爭產風險,更背離立遺囑人初衷。因此無論選擇哪種遺囑方式,皆應詳閱法律條文、理解要件,必要時諮詢專業律師,確保每一份遺囑都能真正依法有效、圓滿傳承。立遺囑不是「等快死了才做的事」,而是對自己人生規劃與家庭責任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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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與死因贈與之差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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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贈是遺囑的一部分,形式要件嚴格,必須受特留分限制,死因贈與是契約,原則上不受特留分限制但須雙方合意與停止條件成就,在遺產規劃上,若要避免特留分限制可考慮死因贈與,但須注意舉證與契約成立要件,若以遺囑安排則必須遵守遺囑形式並考慮特留分保障,實務上若在同一筆財產上先成立死因贈與後又立遺囑處分,後者會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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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立遺囑時法律上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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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書立遺囑的法律處理要點在於「形式嚴謹」、「真意確保」、「內容合法」。遺囑是人生最後的安排,其價值不僅在於財產分配,更在於避免遺族因爭產而反目。唯有嚴格遵循民法規範,並善用法律專業協助,才能確保遺囑真正實現立遺囑人的心願,使財產依照其真意妥善傳承,並維持家庭和諧。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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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製作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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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除形式上的要件外,遺囑的內容也必須合法,不能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不能剝奪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否則可能被部分撤銷或判無效。舉例而言,若立遺囑人將所有財產全部贈與外人,導致配偶或子女的特留分被侵害,這部分將會因繼承人主張而被調整。遺囑是立遺囑人表達最後心願的重要工具,也是財產分配的重要法律行為,雖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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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遺囑需知事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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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訂立遺囑需知事項包括立遺囑人須具備意思能力、嚴格遵循民法所定五種形式之一、選任合法見證人、注意遺囑內容不可違反特留分與公序良俗、嚴格遵守每一程序細節、並透過專業協助及存證避免日後爭議。遺囑雖是法律行為,但更是一份關乎家庭和睦的安排,唯有在法律規範下精確且清楚地表達真意,才能確保遺囑真正發揮效力,避免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