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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 這樣做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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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代筆遺囑屬法定遺囑方式之一,僅適合遺囑人確實無法親自書寫且能清楚口述意旨之情況使用,並須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否則縱使有律師、代書等參與亦難保有效性,為確保遺囑效力,務必於製作過程中謹慎處理,並留存完整佐證,以免遺囑人身故後產生爭議或遭法院否認遺囑效力,導致遺囑人心願無法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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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公證遺囑?與遺囑經公證或認證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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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所謂「公證遺囑」係指依民法明文所定、經由公證人全程主持並符合完整程序所製作之遺囑,其與「遺囑經公證」或「認證遺囑」性質迥異,前者具高度法律效力,後者僅為形式上證據補強,實務上不宜混淆使用。民眾若有設立遺囑之需求,應審慎選擇形式並可諮詢律師、公證人等專業意見,確保遺囑效力無虞,並避免日後家族成員間產生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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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之優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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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證遺囑具備高度的可信度、專業性及法律保障功能,能有效防止日後繼承爭議,尤其適用於遺產結構較為複雜、繼承人關係較為緊張或分配安排具有特別考量之個案。民眾在立遺囑前應依據自身需求與條件,衡酌各種遺囑形式之利弊,必要時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選擇最合適之遺囑方式,確保個人遺願能在法律上獲得保障與實現。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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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當見證人,遺囑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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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從風險管理角度而言,律師仍建議儘量避免遺囑人之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擔任見證人,即便法律上於作成時未違規,仍可能於事後被質疑,成為繼承訴訟爭點。畢竟若法院傾向採否定說立場,將導致整份遺囑無效,損害遺囑人之遺願。因此,除非無其他人可選擇,立遺囑人仍宜選擇與自身及遺囑內容無任何關聯者擔任見證人,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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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人自由處分其財產,應受何種限制?何人得為遺囑?有無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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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法律對遺囑人自由處分財產雖採原則上保障,但仍設有限制以維護社會秩序與繼承正義,包含不得違反法律強行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不得侵害特留分,並對禁止遺產分割期間設年限。遺囑人資格上亦有明確門檻,即須年滿十六歲且未受監護宣告,始具備遺囑能力,遺囑須符合法定五種方式之一,且具備真意表示與意識清楚。凡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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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遺囑的資格限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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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立遺囑之資格須符合三項基本要素:年滿十六歲、非受監護宣告之人,並於遺囑作成當時具備充分意思能力,能明白遺囑內容與其法律效果,此外遺囑內容須合法且不違公序良俗,程序亦須符合民法所規範之五種遺囑形式之要件。符合上述要件者,其遺囑始為有效,並得於繼承開始後作為遺產分配之依據,達到遺囑人生前預設之意旨與法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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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要找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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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擔心未來遺產分配引發爭議,選擇公證遺囑實為最具保障之選擇。透過公證人嚴格程序之參與,並指定適格之見證人全程在場,能大幅提升遺囑之法律效力與可信度,減少遺囑真偽與解釋之紛爭。建議民眾若有財產規劃需求,應及早安排,並諮詢律師或公證人,選擇最適合自身情況之遺囑類型,並保留完整文件與佐證資料,以確保身後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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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見證人應該作什麼?不應該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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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囑若見證人未全程在場,縱然其後簽名補正,遺囑亦依法無效,遺囑人與家屬應高度重視見證人資格及程序之正確性,尤其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涉及見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等複雜程序,更應確保見證人全程在場並履行法定程序,以避免遺囑效力爭議而導致遺囑無效,造成遺囑人心願無法實現。民眾擬定遺囑時,應諮詢專業律師或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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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遺囑仍防不了子女相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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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遺囑制度雖賦予個人以生前安排死後財產的自主權,但因其程序方式嚴格、意思能力認定嚴苛、特留分限制明確,加之見證人資格規範,使遺囑在實務上極易引發訴訟爭議。遺囑本應化解紛爭,卻常成為紛爭之源。因此,若有立遺囑之意願,應儘早安排、審慎規劃,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協助,務求形式合法、意思明確、程序完備,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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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見證人可以是本生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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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本生父母是否能擔任遺囑見證人,關鍵在於是否存在法律上直系血親關係,若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因本生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係已停止,依法並非直系血親,理論上可擔任見證人,惟收養終止後即恢復直系血親關係,屆時即受限制,民眾在實務操作時應特別注意收養狀態及法律關係,並在可能情況下,優先選擇無任何法律或血緣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