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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斷絕父子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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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子關係是法律賦予的自然關係,不可透過私人協議終結。父母可以在極端情況下聲明取消子女的繼承權,例如因為虐待或侮辱。父親可以通過合法的遺囑來明確地限制或指定財產的繼承方式。任何生前合法規劃,法律都是保障,所以合法才是重點,不要為了省錢,隨便搞一搞,免得省了小錢,花了大錢。父親可以在遺囑中明確指定不希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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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債務是否可以於作為遺產分割訴訟一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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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人在遺產分割時的債務處理有幾個重要的法律原則和實務應用:遺產分割的標的僅指積極遺產,包括動產、不動產、無體財產權(如著作財產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及債權等。消極遺產(債務)不屬於遺產分割的標的。民法第1153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的債務由繼承人負有連帶清償責任,但這些債務並非遺產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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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如已將財產給特定的子女,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後可列入遺產範圍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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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如果父母在生前想要贈與財產,特別是生前特種贈與的情況。根據《民法》第1173條的規定,如果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去世前因結婚、分居或經營等原因接受了被繼承人的財產贈與,其他繼承人可以主張將這些贈與金額或價值歸回到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計算中。被繼承人去世後,根據每位元繼承人的應繼分,計算每位繼承人可以繼承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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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立「侵害部分繼承人特留分」的遺囑,該考慮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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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特留分是指法律保障繼承人在遺產分配中的最低比例,即使遺囑有所分配,也不能侵害特留分的權利。遺囑若侵害了特留分,雖然遺囑本身仍然有效,但被侵害的繼承人可以行使特留分扣減權,要求補償。遺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確實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和內容限制,特別是要尊重特留分的規定,這是為了保障法定繼承人的最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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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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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繼承人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内以書面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過世被繼承人生前所遺留下來的「全部財產及債務」,並以書面通知因為您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如果您是因為他人抛棄繼承才成為繼承人的話,也是從知悉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内,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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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財產規劃契約」和「遺囑」的差別?應如何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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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台灣社會中常見的家庭問題和社會問題,特別是在財產分配和遺產管理方面的挑戰。作者強調了年長者未能合理規劃財產分配可能引發的悲劇,並介紹了兩種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生前契約和預立遺囑。總結來說,無論是生前契約、生前財產規劃還是預立遺囑,都是現代家庭財產保護的重要措施。透過事前的規劃和法律諮詢,長輩們可以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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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家產是可以避免的?能避免爭產卻不避免就是想要讓子孫發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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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在處理遺產分配時可能出現的複雜問題。許多家庭爭產案例,雖然表面上是關於保護令、遺產和離婚的法律程序,實際上卻是家庭成員在爭奪家族財產。即使是感情很好的家庭成員,當面對涉及巨額遺產的分配時,也難免產生自私的情緒。家族傳統和文化對於遺產分配的影響,例如男性繼承優先或女性繼承受限的觀念可能引發爭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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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必知的遺產生前規劃與資產傳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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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現代人對遺產規劃和生前財產移轉的重視程度,也強調了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來分配財產的重要性,以避免子女因財產分配問題產生糾紛。其中重點在於提前規劃遺產分配、撰寫遺囑的必要性。它指出許多人在身體健康的時候就開始考慮這些事情,希望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安排財產,同時避免未來可能產生的家族紛爭。如生前贈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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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生前規劃以規避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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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允許人以遺囑自由分配遺產,前提是不違反特留分的限制,也就是對每位繼承人都必須特別特留分計算是以遺產的內容為基準,如果透過生前贈與去減低遺產總額,死後的特留分計算,會因為遺產總額減少而被拉低。簡言之,被繼承者可以透過生前贈與財產,讓財產不是以「遺產」的形式給心中的繼承人人選。保留「最低的繼承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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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留份一定要給嗎?有免除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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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特留分是指在被繼承人(死者)去世後,法律保留給法定繼承人的一部分遺產份額,以保障其基本權益。特留分的數額通常是依照遺產的總額計算,而不是指定某一特定財產。遺囑人可以在不違反特留分規定的範圍內自由處分遺產。這意味著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分配遺產,但必須保留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這項規定限制了遺囑人在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