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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贈完可主張特留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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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受遺贈人尚未完成移轉程序,法定繼承人仍可依法律主張特留分扣減權。即使遺囑有效,亦不得侵害特留分之保障範圍,特留分為法律強制保留之最低財產權益,不因遺囑而受剝奪,受侵害時可提起扣減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遺贈乃遺囑人依據遺囑無償給與他人財產上利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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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透過遺產或財產規劃來解決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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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解決家庭糾紛的關鍵並非單靠單一工具,而是整合遺囑、信託、生前贈與及財產管理技術,由專業律師量身規劃,結合公證人認證與專業信託機構執行,確保法律效力,並控制財產使用與處分權,避免親屬背叛與不聽話行為,真正做到掌握財產命脈與防範家庭糾紛,達成平衡財產傳承與家族和諧的雙重目標。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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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多一份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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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長孫欲多得一份遺產,唯有透過被繼承人生前贈與、合法遺囑且未侵犯特留分,或父親承繼後再轉贈,才能合法實現,單憑「長孫身分」無法直接主張優先繼承權,民法之下,遺產分配皆依法律順位與比例進行,任何脫離法律框架的分配方案,均應透過事前妥善安排方為穩妥之道。 律師回答: 關於長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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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想把遺產分給管家一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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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囑制度賦予遺囑人相當程度的財產處分自主權,但此項自由仍受「特留分」制度的拘束,否則一旦發生侵害,繼承人將可透過扣減權救濟。換言之,遺囑人雖可對財產進行有計畫的分配,甚至將部分遺產交由非繼承人如管家繼承,但仍需留意不可侵害法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保障。如此不僅有助於落實遺囑人個人生前意願,也能兼顧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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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抗特留分?遺產不想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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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抗特留分的方法主要有三:一為生前贈與,二為信託規劃,三為結合買賣或其他財產處分形式,但每種方法皆有不同法律效果與風險,尤其生前贈與雖然有效對抗特留分,但可能影響贈與人晚年生活安定,甚至導致家庭倫理失衡,因此若欲藉此避免特定繼承人分享財產,必須審慎評估並設計附負擔條款,要求受贈人履行照顧、扶養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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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或公證遺囑一定要立遺囑人逐字逐句口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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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代筆遺囑的「口述」並非逐字逐句的僵化程序,而是確保遺囑人真意傳達的核心機制,重點在於遺囑人的主要意旨能以口頭清楚表達並經合法程序記錄、宣讀、講解與認可,如此才具備法律上的有效性與日後抗辯的力道。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代筆遺囑是否一定要立遺囑人逐字逐句口頭陳述,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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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指定孫子女「繼承」財產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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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祖父母若希望將財產留予孫子女,應依法書立遺囑,並符合形式與特留分限制;如欲進一步保障孫子女實際使用該財產之權益,亦應結合信託或遺囑信託安排,以防未來監護代理人之不當處分;若有意剝奪不盡扶養義務之子女繼承權,則應依法準備足以證明重大虐待或遺棄之書面資料並納入遺囑聲明,以使代位繼承發生,確保法律安排不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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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遺囑分配遺產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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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囑人可以通過遺囑自由地分配遺產,包括確定每個繼承人或受贈人的具體份額。這種自由權利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只要遺囑不違反特留分的規定和公序良俗。遺贈:是指遺囑人無償將遺產中的財產贈與他人的行為。遺贈通常不具有物權效力,受遺贈者的權利受制於遺囑人的死亡,並且遺贈人如果在遺囑人去世之前死亡,遺贈將不生效。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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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遺囑排除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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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雖遺囑自由原則允許個人對自身遺產進行事前安排,但仍受特留分制度之實質限制,目的即在維持家庭倫理之基本秩序與保障法定繼承人之最低繼承利益。建議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時,應詳細計算並留意各繼承人之特留分範圍,以避免其遺囑日後遭到法律爭議或被法院判決部分無效,而欲主張權利之繼承人亦應熟悉相關法規,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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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慈善機構財物,能否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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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慈善捐贈的可撤銷性在不同法律架構下有著截然不同的結論。最後,從政策角度來看,法律對慈善捐贈採取相對嚴格的撤銷限制,目的在於保障公益的穩定性,避免公益機構因捐贈隨意撤回而陷入財務不確定的困境。對於個人而言,若希望保留一定的控制權或彈性,應當在捐贈時明確設計條件,例如透過附負擔贈與或信託來保障捐贈意圖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