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特留分意義為何?
瀏覽次數:2047
問題摘要: 特留分是法律保障某些繼承人(通常是直系親屬或配偶)在遺產分配中必須獲得的最低份額。這一制度旨在確保被繼承人的特定繼承人,即使在遺囑中被安排不利,也能獲得一定比例的遺產,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計算應繼財產的範圍,包括扣除應付的債務和繼承費用。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確定特留分的計算方...
-
丈夫過世,前妻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瀏覽次數:538
問題摘要: 丈夫過世後,與前妻所生的女兒享有與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相同的繼承權,並與現任配偶共同分配遺產,即便父女多年未聯絡,亦不影響其法定繼承權。若丈夫希望特定繼承人獲得較多遺產,可透過遺囑進行規劃,但仍須保留繼承人特留分。此外,生前亦可透過財產規劃,如贈與、買賣或信託方式進行資產安排,以降低未來可能發生的繼承爭...
-
子女不孝,如何不讓子女繼承遺產?
瀏覽次數:458
問題摘要: 希望在過世後確保財產依照自身意願分配,並排除不孝繼承人,建議透過遺囑、贈與、保險規劃或信託等方式來處理財產。同時,若繼承人有嚴重虐待或侮辱行為,應透過明確的書面或影音方式記錄並表達喪失其繼承權的意願,以確保法律效力。此外,在生前適當安排財產的運用方式,不僅能保障自身的晚年生活品質,也能確保真正關心自己...
-
沒有結婚卻長年同居的夫妻,有機會繼承遺產!
瀏覽次數:445
問題摘要: 未婚同居者在法律上雖不享有直接的繼承權,但仍可透過立遺囑、死因贈與、生前贈與及遺產酌給等方式,在一定條件下獲得對方財產的繼承或扶助,若欲確保彼此間的權益,建議可及早透過法律方式進行規劃與處理,以避免未來發生爭議。另一方面,在一般繼承制度下,符合同時存在原則並具備法定資格的繼承人,應依法辦理繼承程序,包...
-
出家人遺產應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394
問題摘要: 出家後,出家人士的法律權利義務不會因為出家而改變,包括工作、言論、遷徙、納稅和服兵役等,只有姓名會改變。出家雖然意味著與俗家親屬在經濟上的關係疏離,但這並不改變其繼承權利。即使是出家為僧或為尼的女性,仍然擁有繼承權。除非出家人在生前立遺囑將財產交由寺院處理,否則其遺產會由俗家子女全額繼承。即使出家人已...
-
信託很「麻煩」又「昂貴」嗎?
瀏覽次數:364
問題摘要: 信託並非難以承擔之負擔,而是實現個人財產目標與家庭保護的有效工具。真正重要的不是信託制度本身,而是能否藉由專業規劃精準設定契約條款、整合繼承稅務與家庭需求,達到「財產傳承不留爭議、資產管理不被濫用」的目標。建議有意透過信託規劃財產之人,切勿僅憑聽聞便自行設計,應委請律師、會計師與信託業者等專業團隊,共...
-
全部女兒都不孝!遺囑「近億財產」獨留兒,可以嗎?
瀏覽次數:343
問題摘要: 繼承人若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行為,經被繼承人明確表示不得繼承,可能導致喪失繼承權。然而,法院仍需依據客觀標準進行審查,並非僅憑被繼承人的主觀認定即可生效。此外,若被繼承人曾經原諒該繼承人,則繼承權仍可保留。在實務上,遺囑的記載雖然具備法律效力,但仍可能因缺乏證據或不符合法律要件而無法完全執行。因...
-
「遺產繼承規劃」必知的遺產繼承順序
瀏覽次數:338
問題摘要: 遺產規劃應該在生前就開始進行,而不是等到當事人離世後才由繼承人處理,否則可能會導致家族成員之間的糾紛,甚至演變成法律訴訟。透過妥善的財產規劃,例如訂立合法遺囑、生前贈與、信託設立與保險規劃等方式,被繼承人可確保自身財產依照個人意願進行分配,並避免未來家族內部因遺產分配問題而產生衝突。尤其對於企業家或家...
-
對於遺囑不公平的指定遺產分配方式,我該怎麼辦?
瀏覽次數:275
問題摘要: 特留分是指法律為特定繼承人(如直系血親卑親屬、配偶等)保留的一部分遺產份額,即使被繼承人立下遺囑也不能剝奪這些法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特留分制度主要是為保障這些繼承人不至於在遺產分配中完全被排除。特留分扣減主要適用于被繼承人的死後處分,例如遺贈、應繼分的指定、遺產分割方法的指定等。而對於被繼承人生前...
-
多年未與生母聯繫,還能繼承遺產嗎?
瀏覽次數:202
問題摘要: 繼承權的喪失僅限於特定情形,例如民法第1145條規定,繼承人若對被繼承人犯下嚴重犯罪、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喪失繼承資格的行為,才會被剝奪繼承權。但單純因親子關係疏遠、長期未聯繫,並不構成喪失繼承權的法定理由。因此,即使親子長年未曾聯絡,只要未觸犯喪失繼承權的相關規定,其繼承權仍然完整存在。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