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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之做成,是否要手寫?是否需要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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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囑之合法有效,核心在於符合法定方式及程序,自書遺囑必須本人書寫並簽名,代筆及公證遺囑則可使用電腦打字或手寫方式,但仍須經遺囑人認可,並由見證人及公證人或全體見證人簽名,密封及口授遺囑亦有其法定要件及適用限制。遺囑人應充分理解各種遺囑方式的程序規定及法定要式,謹慎選擇最適合自身情況的遺囑方式,以保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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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遺囑,律師可以幫你做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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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律師於遺囑整備過程中,從起草、形式規劃、內容設計、風險預防、效力確保、執行安排、爭訟防範至繼承程序後之扣減與分割,皆能提供專業法律支援與整體性規劃,協助民眾落實遺產處分之自由意志,減少繼承紛爭,維繫家庭關係與財產秩序之穩定,實屬遺囑制度設計下不可或缺之輔助者。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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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或失語症無法說話,還可以請律師立遺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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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無法說話者若意識清楚但喪失語言能力,依法無法以代筆遺囑或公證遺囑方式立遺囑,因其不符合口述遺囑意旨之基本要件;然而,若其仍具書寫能力,則可選擇自書遺囑方式製作,並在律師輔助下進行內容設計與確認,以確保符合民法規定之法定要式。自書遺囑為現行法律下對表達方式最為寬容之遺囑形式,也是失語者可保留遺產處分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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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人自由處分其財產,應受何種限制?何人得為遺囑?有無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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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法律對遺囑人自由處分財產雖採原則上保障,但仍設有限制以維護社會秩序與繼承正義,包含不得違反法律強行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不得侵害特留分,並對禁止遺產分割期間設年限。遺囑人資格上亦有明確門檻,即須年滿十六歲且未受監護宣告,始具備遺囑能力,遺囑須符合法定五種方式之一,且具備真意表示與意識清楚。凡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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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該怎麼立才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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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立遺囑的目的是讓遺囑人能依其意思妥善安排身後事務,但若違反要式性原則則將落得遺囑無效之下場,遺囑雖屬個人處分財產之法律行為,但其性質屬於「要式行為」,必須嚴格依循民法所定程序始能發生效力,立遺囑之人與家屬皆應特別注意各種遺囑之作成規定,避免因程序瑕疵致使遺囑無效,進而導致原本安排好的遺產分配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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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遺囑的資格限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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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立遺囑之資格須符合三項基本要素:年滿十六歲、非受監護宣告之人,並於遺囑作成當時具備充分意思能力,能明白遺囑內容與其法律效果,此外遺囑內容須合法且不違公序良俗,程序亦須符合民法所規範之五種遺囑形式之要件。符合上述要件者,其遺囑始為有效,並得於繼承開始後作為遺產分配之依據,達到遺囑人生前預設之意旨與法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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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應該知道的遺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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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產規劃不僅是財產分配,更是情感延續與家庭和諧的重要保障,透過妥善的法律設計,包括依法立遺囑、善用配偶剩餘財產請求、考慮胎兒權益、注意特留分限制及進行適當的生前處分與信託規劃,均能達成遺囑人真意並減少日後爭訟。這些基本概念,並非只有富豪名流或高齡者需要重視,而是每一位社會成員在人生旅途中皆應及早了解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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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眼全盲的我不能用點字機寫遺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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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盲人無法以點字機製作有效自書遺囑,因其所產出之內容不符民法第1190條所要求之「親自書寫」形式要件。然而,盲人仍可透過其他法定方式達成遺囑目的,特別是公證遺囑與代筆遺囑,二者均允許遺囑人以口述方式表達遺囑內容,並由見證人、公證人或代筆人協助完成,具備法律效力與程序保障,亦得透過按指印代替簽名。建議視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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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必知的合法遺囑製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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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合法有效的遺囑,應同時具備形式要件與實質內容之合乎法律規定,遺囑人應於生前即審慎思量個人家庭成員之生活需求、財產結構與身後安排,選擇合適方式立遺囑,並定期檢視與修正。若有遺囑製作之疑慮,應尋求專業律師、公證人或法律顧問協助,以確保遺囑之效力、避免日後紛爭。在世時妥善安排,不僅可落實自己對財產與家庭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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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份遺囑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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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遺囑之效力、形式與內容須符合法律規定,繼承人應知悉自身權益保障機制,合理主張應繼分與特留分,必要時可訴請法院進行遺產分割,確保在尊重遺囑人意願的前提下,各方權益得以兼顧。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所謂遺囑係指遺囑人為使於其死後發生法律上之效力,依法定方式所為之無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