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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點規定註釋-親生子女與養子女取得繼承權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0條規定: 親生子女與養子女,養子女與養子女係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第三款所定之兄弟姐妹,相互間有繼承權。 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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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一點規定註釋-配偶取得繼承權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1條規定: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所謂配偶,須繼承開始時合法結婚之夫或妻。夫或妻於對方死亡後再婚,仍不喪失繼承權。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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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二點規定註釋-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重婚繼承權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2條規定: 在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重婚者,依修正前民法第九百九十二條規定,在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撤銷前,其婚姻關係並非當然無效,依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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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三點規定註釋-日據時期成立之夫妾婚姻繼承權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3條規定: 日據時期成立之夫妾婚姻,夫得繼承妾之遺產,但妾非配偶,對夫之遺產尚無繼承權可言;其繼承在臺灣光復後開始者,夫妾間互無繼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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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四點規定註釋-過房子及螟蛉子繼承權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4條規定: 日據時期養親無子,以立嗣為目的而收養之過房子及螟蛉子,與現行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七條所稱之「嗣子女」相當,其認定以戶籍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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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五點規定註釋-日據時期台灣有死後養子繼承權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5條規定: 日據時期台灣有死後養子之習慣,即凡人未滿二十歲死亡者,得由親屬會議以祭祀死者,並繼承其財產為目的,追立繼承人為其養子,依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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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六點規定註釋-收養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6條規定: 所謂收養係指收養他人之子女而言。生父與生母離婚後,收養其婚生子女為養子女,即使形式上有收養之名,惟其與生父母之自然血親關係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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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七點規定註釋-廢戶(家)或廢戶(家)再興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7條規定: 日據時期養子離家廢戶(家)或廢戶(家)再興,係戶口之遷徙,非終止收養之除籍,祇要收養關係繼續存在,其與養父母之擬制血親關係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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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八點規定註釋-日據時期養父母與養子女終止收養關係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8條規定: 日據時期養父母與養子女終止收養關係後,養子女之子女縱戶籍記載為原收養者之孫,對該收養者之遺產無繼承權。 說明: 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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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二十九點規定註釋-日據時期夫或妻結婚前單獨收養之子女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9條規定: 日據時期夫或妻結婚前單獨收養之子女,其收養關係於婚後繼續存在。收養人後來之配偶除對原收養之子女亦為收養外,只發生姻親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