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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註釋-拋棄繼承權人應繼分之歸屬
民法第1176條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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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註釋-拋棄繼承權者繼續管理遺產之義務
民法第1176-1條規定: 拋棄繼承權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說明: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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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註釋-遺產管理人之選定及報明
民法第1177條規定: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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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規定註釋-搜索繼承人之公示催告與選任遺產管理人
民法第1178條規定: 親屬會議依前條規定為報明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繼承人,命其於期限內承認繼承。 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未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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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一千一百七十八條之一規定註釋-法院為保存遺產之必要處置
民法第1178-1條規定: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在遺產管理人選定前,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保存遺產之必要處置。 說明: 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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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註釋-遺產管理人之職務
民法第1179條規定: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 一、編製遺產清冊。 二、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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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條規定註釋-遺產管理人之報告義務
民法第1180條規定: 遺產管理人,因親屬會議,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之請求,應報告或說明遺產之狀況。 說明: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包括製作遺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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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註釋-清償債務與交付遺贈物之限制
民法第1181條規定: 遺產管理人非於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期間屆滿後,不得對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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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規定註釋-未依期限報明債權及聲明受遺贈之償還
民法第1182條規定: 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不於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期間內為報明或聲明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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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註釋-遺產管理人之報酬
民法第1183條規定: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按其與被繼承人之關係、管理事務之繁簡及其他情形,就遺產酌定之,必要時,得命聲請人先為墊付。 說明:...